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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落实市委、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部署,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呼和浩特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研究拟订呼市直属机关和旗县区、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属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旗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

管理市直属机关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旗县区之间的职责与事权划分。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研究拟定呼市行政编制分配使用方案;管理、分配市直、旗县区、乡镇行政编制总额;负责单列编制及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与管理。

负责审核市直、旗县区副处级以下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

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全市事业编制总额;审核审批呼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含领导职数)和经费来源。

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发放及组织实施工作。

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年度统计工作。

统筹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完成市委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编办部门预算包括:市委编办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委编办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委编办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有4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3家。

人员基本情况,本部门行政编制数70,实有行政人员47人、实有事业人员70人、退休职工7人。

(二)市委编办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及人员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1

市委编办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7

7

2

市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3

市委编办登记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4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事业人员托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3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46.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72万元,增长2.22%,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相应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保等收入。

支出预算1646.4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5.72万元,增长2.22%,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4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45.67万元,占比99.9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81万元,占比0.05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4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75万元,占比92.91%;项目支出116.73万元,占比7.0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机构运转、机构改革、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电子政务域名注册运行维护、开展工作所需差旅、培训等各类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46.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2.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9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65.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78.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1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7万元,下降81.0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0万元,下降75.3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0.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29.6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76万元,增长4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7万元,下降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6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67万元,下降100%,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6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是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呼车管办发﹝20195号)精神,我部门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核定保留的一辆机要通信用车已于2019年底前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此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3万元,比上年减少6.07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增加;二是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本级2020-2022年财政规划和2020年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20192-208)要求,基本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按现行定员定额标准和分类分档标准压减20%予以编制。以上两个原因导致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7.75%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保留的一辆机要通信用车已于2019年底前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此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6.7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雅君        联系电话:4935185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市委编办2020年预算公开报告.doc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