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区编办近期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设立的总体规划,应当重点突出公益目标,做到基础优先、门类齐全、区域均衡、体现公平;明确了事业单位的概念、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责任务、编制数量等因素,本着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凡工作任务长期不足、工作任务转移或者业务相近、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应当撤销或者合并。本着这些原则,玉泉区编办最近整合撤并了一些职责弱化,正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节约了行政支出,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入学习理论知识,用学到的专业知识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撰稿人:玉泉区编办干部 张国艳
审核人:玉泉区编办主任 荣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