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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400480919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核准以下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现予公告(注销公告第400480919期),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依法治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 

王国平

注销理由 

根据呼和浩特市委编办批准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呼机编发〔2021〕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新党办通〔2021〕11号)精神,现申请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依法治理办公室注销。

设立时间 

2009-10-13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1-06-03 11:4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