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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400456897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已核准以下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现予公告(注销公告第400456897期),本期公告共有4个单位。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原飞

注销理由 

根据新机编发【2025】35号文件,《关于重新组建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原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并,故申请注销新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设立时间 

2001-09-30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3-25 09:17:46.0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记者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记者站

法定代表人 

颉志刚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6月14日印发呼机编办发【2019】78号《关于成立新城区融媒体中心的批复》,撤销新城区大青山生态建设局,整合新城区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和新城区记者站,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新城区融媒体中心

设立时间 

2013-11-05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4-18 16:12:50.0

 

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擎

注销理由 

根据新机编发[2024]28号《关于撤销新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的通知》,经新城区委编委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研究,决定撤销新城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

设立时间 

2020-06-01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4-16 09:27:04.0

 

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

法定代表人 

史平

注销理由 

根据新党办发【2024】13号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党群服务中心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两个事业单位。因此不再保留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故申请注销

设立时间 

2020-06-03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4-11 17:5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