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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第400409987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09987期),本期公告共有6个单位。

1、“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冬生(原:刘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2460127854K

 

2、“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云英(原:孙水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2E33480276B

 

3、“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团结小学”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吕艳(原:刘志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2460085332C

 

4、“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喜龙(原:张利君)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1.负责协助接待新城区辖区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2.承担群众来信、来访信息登记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转交办工作。3.开展对信访群众矛盾调解、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工作。4.负责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上报信访预警信息工作。5.承担越级上访人员接待分流工作。6.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7.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原:1.负责协助接待新城区辖区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工作。2.承担群众来信、来访信息登记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转交办工作。3.开展对信访群众矛盾调解、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工作。4.负责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上报信访预警信息工作。5.承担越级上访人员接待分流工作。6.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的变更 

成吉思汗大街39号泰和北街新城区社会治理中心(原:新城区党政办公大楼12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2MB0Q80016T

 

5、“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耿君胜(原:高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协助制定“双创示范基地”发展规划、相关管理措施。(二)日常运维管理,为规划建设管理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行政辅助工作,为实现企业项目申报、网上审批、纳税服务、工商服务、企业设立、税务、社保、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咨询、企业设立、税务登记、专利资助及服务、人才服务、社保服务、综合服务政策解读、行政审批、企业扶持、业务指导、法律咨询、财会咨询、生活配套等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从事孵化企业、嫁接成果、招商项目、科技合作、服务园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三)协助筛选园区项目,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产业集群形成,建设产城融合的创新、创业核心区。(四)协助完成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园企业数据整理上报。(五)负责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工作。(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七)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原:(一)协助制定“双创示范基地”发展规划、相关管理措施。(二)日常运维管理,为规划建设管理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行政辅助工作,为实现企业项目申报、网上审批、纳税服务、工商服务、企业设立、税务、社保、项目申报、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咨询、企业设立、税务登记、专利资助及服务、人才服务、社保服务、综合服务政策解读、行政审批、企业扶持、业务指导、法律咨询、财会咨询、生活配套等数据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从事孵化企业、嫁接成果、招商项目、科技合作、服务园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三)协助筛选园区项目,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产业集群形成,建设产城融合的创新、创业核心区。(四)协助完成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入园企业数据整理上报。(五)负责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等工作。(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2MB0L08757B

 

6、“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投资促进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二)承担房地产遗留项目产权办理的服务工作。(三)承担区出让土地成本核算的行政辅助工作。(四)为区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提供服务。(五)负责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 (六)出让土地成本核算、认定、成本返还等服务工作。 (七)土地报批、区政府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协办及重大项目代建工作。 (八)房地产遗留项目产权办理及规费追缴的服务。(九)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原:(一)承担房地产遗留项目产权办理的服务工作。(二)承担区出让土地成本核算的行政辅助工作。(三)为区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办理提供服务。(四)负责区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 (;五)完成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 其它工作任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206501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