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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委编办认真开展 “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工作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法制性,新城区委编办立足实际制定《新城区党政机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2020年11月11日上午对新城区农牧水利局“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第一督查组组长卢艳春同志、区农牧水利局领导班子参加了相关督查工作。

        

新城区委编办第一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对新城区农牧水利局履职情况、内设机构设置情况、领导配备情况、人员编制情况等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发现在职能职责履行、内设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反馈了整改意见。对于党政机构改革后农牧局新增的一些职能职责、应增设的内设机构等问题,待全区“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督查工作结束后,新城区委编办将统一汇总整理形成相关议题,编委会审议。

    

通过督查,我们“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了解地更为全面,发现了执行“三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督促各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三定”规定和各项改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