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委编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意识,做到“三个坚持”,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水平。
立足学习出发点,树牢法治意识。坚持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作为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刚性约束,结合每周一集体学习和“业务大讲堂”等契机,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针对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耐心讲解相关政策和业务,分享交流工作经验,主动学、深入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常学常新。
促进宣传常态化,营造法治氛围。利用“线上”“线下”两个平台,有效拓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渠道,通过多途径、全方位宣传,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入脑入心。“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编办学习交流群等不定期发布机构编制法规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线下”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编委会学习内容,同时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做好联动,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意识,维护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
明确学习落脚点,贯彻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市委编办印发《机构编制工作常用法规制度汇编》作为机构编制工作根本遵循,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其中涉及的具体业务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学用结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编办工作安排,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服务水平,让所学所获真正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
供稿:张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