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理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土左旗委编办着重“三个优化”,积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加强人员编制力量。
一是把好政策,机构设置再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劳动监察的法律法规政策,整合人社部门内部劳动监察执法相关工作,将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劳动监察股更名为劳动保障监察股。优化原有机构设置,将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牌机构土默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更名为土默特左旗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由执法职能型向维权服务型转变。
二是厘清权责,职能配置再优化。明确劳动保障监察股承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职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土默特左旗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受理投诉举报、提供法律咨询与政策指导、协调调解劳动纠纷、社会保障权益维护、劳动保障普法宣传等职能。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和维权服务的工作联动,实现劳动监察和调解仲裁优势互补,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者维权工作衔接顺畅,案件查处及时有力,有效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大幅提升。
三是强化保障,队伍建设再优化。结合我旗劳动者数量及工作任务,综合运用内部挖潜、动态调整等手段,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动”和保障工作有序衔接的原则调配人员,打造服务高效的执法队伍。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土默特左旗劳动者维权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4名,设院长1名。同时,结合2025年事业单位专项招收工作,招考专业人员7名,执法人员取证5名,进一步充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强化维权者服务质量。
拟稿人:张学娇 初审:魏小玲 复审:杜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