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自治区召开全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土左旗设分会场,旗委书记,组织部部长,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旗委编办主任及有关人员,各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刚同志作动员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孙延军同志就《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立苏木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推动基层减负、解决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等问题的关键前提和重要抓手。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相关会议精神,参照第一批苏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方法和步骤,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苏木乡镇(街道)权责体系,切实为基层减负,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责任、压茬推进,着力保障清单建立工作圆满完成。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全面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抓基层强基础的长远之计、固本之策,要找准问题症结、聚焦矛盾源头,切实把“三张清单”理清楚、落到位。二是把握重点关键,全面建立履职事项清单。要加强统筹谋划,多元联动、合力攻坚,建立完善指导和实施的组织架构,确保拟定的事项清单符合运行现状、需求等实际情况,真正科学、规范、可行。三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履职事项清单有序推进。要将此项工作与支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把握工作标尺,严格执行履职事项动态调整制度,健全事项清单配套制度,推动履职事项清单落地见效。
拟稿人:王 欣 李 宁 审核人:杜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