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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委编办三项举措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

土左旗委编办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聚焦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过多、退出机制不畅、作用效能不高等问题,精心研究谋划,通过调查摸底、优化布局、规范管理等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提升全旗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会同旗委办公室、旗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旗直部门,全面系统梳理旗级议事协调机构数量、机构名称、设立依据、主要职责、成员单位、履责情况,规范建立管理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为清理规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在充分征求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所在部门和分管领导意见建议基础上,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论证,提出撤并保留建议。不再保留的机构,明确职责承接部门,切实做到职责能承接、工作有人干。

二是对标对表,优化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精神,对标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的要求,结合全旗实际,对旗级现有议事协调机构调整规范。坚持严控总量、精简高效的原则,对目标任务已完成、长期空转不议事的、经评估不需要的均不再保留,对职责任务相近或工作联系密切的进行整合设立,对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或由主责部门统筹协调有关工作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通过优化调整,全旗议事协调机构精简率达82%以上。

三是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土左旗委编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控制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持续加强议事协调机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机制,对议事协调机构实行清单管理、总量控制,严格设立条件,并实行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运行更加精简高效。



拟稿人:王 欣    审核人:杜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