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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左旗委编办多措并举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为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土左旗委编办坚持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统筹谋划,优化综合执法队伍。在完成前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机构改革,保留交通运输、农牧业、文化市场、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撤销人社领域执法队伍,将执法职能回归主管部门。旗林草执法职能并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下设林草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调整为分局管理。旗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中队。

二是强化措施,健全完善“局队合一”。建立健全“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全旗总体保留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保留执法队伍的部门其他机构不再承担执法职责,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重新制定综合行政执法队(局)“三定”规定,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实行“局队合一”,统一以主管部门名义执法,压实主管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和加强队伍建设的责任。乡镇继续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综合行政执法队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乡镇与上级执法部门间协调配合制度,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

三是严格管理,规范锁定人员编制。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理顺执法队伍人员配置。通过全面梳理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情况,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确保执法队伍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应减尽减,执法人员较改革前减少4 %,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空余编制严把人员入口关,比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标准招收人员,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构筑规模适度、职能科学、运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拟稿人:刘慧娟      审核人:杜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