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建章立制,制度规范到位。一是制度先行定基调。印发《土默特左旗关于在乡镇对区域内实施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乡镇的建议权规划参与权落实的实施办法(试行)》《土默特左旗乡镇协调调度工作机制(试行)》《土默特左旗乡镇对旗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及派出执法队伍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增强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保障乡镇更好履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各项职责。二是配套措施促落实。拟定《土默特左旗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试行)》及清单动态调整等配套制度。聚焦自然资源、农牧、林草、市场监管等13个重点领域,对涉及24个部门的98项具体事项明晰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切实规范职能定位不明晰问题。
二、着力扩权赋能,权责统筹到位。一是扩大乡镇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把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真心期盼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扩大乡镇管理权限,激发干部干劲,提升工作效能。二是加大乡镇赋能力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赋予乡镇对辖区内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统筹协调和督办权、对旗直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旗直职能部门派驻乡镇执法队伍的指挥调度权、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乡镇的建议权规划参与权等权力,破解乡镇赋权不足、资源不足问题。
三、着力优化模式,服务保障到位。一是优化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乡镇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梳理汇总乡镇公共服务事项51项,制定《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在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二是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以强化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的集中审批服务,紧扣医保、户籍管理、建房审批等群众关注的事项,推进村党群服务中心代办站点,实现就近能办、少跑快办,真正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拟稿:王 欣 审核:杜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