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委编办作为全县党政机构改革的主管部门。承担全县党政部门的“三定”规定的审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县委编办创新性在“三定”规定审核工作中实行“分”与“合”的工作方法,即加快了进度,又提高了审核质量,更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具体做法是:一是针对全县31个涉改党政机构“三定”规定审核,共分6个组进行审核,各负其责。包括内容、文字、格式全程负责,这样做加快了审核进度,“分”的合理;二是审核的每一步骤,都要把各自审核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召开会议合并集体研究决定,及时解决各种问题,提高了审核质量,“合”的科学;三是审核工作中的“分”与“合”的有机结合,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全体工作同志的业务水平,培养了一专多能的干部,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
(供稿人:柴有根 审核人:陈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