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托克托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托克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设立托克托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挂托克托县商务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将原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县农牧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全县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
  三)制定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和节能监察工作,具体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培育、发展和指导工作。加强对中小企业、非公企业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监测、分析、预测全县工业经济运动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
  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市和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产品年度创新项目计划
  八)根据规定权限办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备案、核准工作;负责全县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工业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走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调整.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