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托克托县人民政府职能转
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2014]11号)精神,设立托克托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为托克托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呼市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研究拟定
托克托县教育、科技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法规、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
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检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三)统筹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
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
(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依法对全县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
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本系统教育经费,研究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
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
况;指导并组织开展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工作;指导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
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各级各
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组织、指导本系统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聘任工作;会同有关部
门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人才交流工作。
(七)统筹指导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德育、体育、美育、卫生、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工作,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普通大中专院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成人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并制定全县各级各
类学校招生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九)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拟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
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本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
化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汉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与科技法制建设。
(十二)管理本系统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本系统股级干部。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教育和科技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县教育和科技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和
发布;负责教育资产管理,指导全县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办理“科教兴县”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科教兴县”中的各项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宏
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证“科教兴县”战略的顺利实施。
(十五)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中长期科学发展规划,并根据县内科技发展实际,
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呼市的“火炬计划”、“星火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
划”、“软科技研究计划”项目,对批准的计划付诸实施科学管理。
(十六)负责做好“科教兴工”、“科教兴农”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三个重点的组织协调工作,
研究制定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内技术进步政策及措施。
(十七)负责地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事业发展经费及科技物资的使用与管理,协调有
关部门合理使用科技开发项目贷款,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十八)组织协调全县有关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各镇的科技工作;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指导各大、中、小企业及民办科研机构的科技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呼市科技项目的初审、推荐
、上报和配合指导监督验收等。
(十九)负责县级科技成果鉴定,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市的科技奖励,负责对重大科技成果的组
织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管理全县的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根据《技术合同法》及其细则,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技术市场的政策规定,负责管
理全县的技术市场,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组织协调和管理技术贸易活动。
(二十一)负责全县的专利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呼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县
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规划和总体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二十三)负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咨询和科技宣传。
(二十四)负责全县的科技合作和交流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引进、消化、创新工作。
(二十五)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和规定,做好科技工作。
(二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呼市教育、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