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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县编办完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
时 间: 2016-05-25        来 源: 托克托县编办
    托县编办根据呼机编办发[2015]17号文件《关于旗县区落实<呼和浩特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任务,按照从2015年到2017年三年内核减各类编制总量不低于0.5%的比例的总体思路,着眼于控制和减少事业编制数量,目前,托县编办已完成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控编减编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按照市编办编制精简的要求,结合托县实际,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控编减编的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针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的机构适当收回编制。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事业编制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并有所减少。

  三是盘活用好现有编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在具体编制的使用上,通过机构调整,加强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采用总量内调剂的方法解决。

  四是建立和完善使用控编报批制度。严格用编审批和职数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利用实名制平台,规范编制使用管理程序,严格执行空编补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