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自查比对,校准数据。我办强化责任意识,对照“三定”方案和机构编制相关文件,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机关、事业单位名称及内设、下设机构名称进行逐一核对,进行自查和数据校准,确保底数清晰、情况明了,为后续检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全面排查,实地抽查。我办对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实际挂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个别单位进行了实地抽查,重点排查了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机构名称错误、机构已调整但牌匾未更新、已清理的议事协调机构仍加挂牌子以及“错挂”、“乱挂”、“不挂”、“增挂”等不规范问题,确保了检查范围的全覆盖和问题的精准识别。
三是监督整改,闭环验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责成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更换。整改期限结束后进行复查验收,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不规范牌匾已全面清理更换。同时,将机构挂牌规范情况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切实巩固了清理整改工作成果,推动了机构编制法定化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