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机构编制审查“方向盘”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从政治高度把握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编委会议专题学习内容,确保审查工作方向不偏、标准不降。二是健全领导机制。严格执行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事前合法性审查、编办集体审议、编委会议决策”三级把关制度,重大事项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保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符合政策规定和改革方向。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明确部门党组(党委)机构编制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制度体系,织密审查管理“制度网”
聚焦机构编制事项全周期管理,构建系统完备的审查制度体系。一是细化审查标准,明确审查范围涵盖机关事业单位设立、调整、撤销及编制核定等情形,列出“严禁超规格配备领导职数”“杜绝擅自设置机构”等负面清单,为部门申报提供清晰指引。二是建立风险预警制度。梳理机构编制管理高频风险点,建立预警机制,通过提醒函、督办单等方式推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审查质效“精准度”
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增强审查效能。一是推行“智能辅助审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和人工智能,自动核验申报事项与历史沿革、部门“三定”规定的匹配度,减少人为疏漏。二是实施“典型案例指引”。选取教育、卫生等领域典型案例,通过“情景再现+政策解读”方式提升审查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开展“反向评估”。对已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开展执行情况“回头看”,重点评估职责履行、编制使用效益等情况,将评估结果作为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赛罕区委编办将始终秉持“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以学习贯彻《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契机,持续完善审查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赛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撰稿人:李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