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深度研习”,强化上下联动
一是建立常态学习机制。构建“理论+实务”的双重学习框架,通过集体学习、专家辅导、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系统学习《条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核心知识,并对日常业务中的难点、疑点进行深入剖析,力求提升服务效能与专业素养。二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解读,确保政策信息直达基层。同时,组织多场次的《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专题培训,深化“编制法定”的理念认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强化纪律意识。不断健全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明确动议流程,要求各部门在提出机构编制调整申请前,必须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从而强化各部门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
二、实施“精准管理”,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对照《条例》要求,严格机构编制管理职责权限和程序,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和细则,全面清理并更新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构建起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二是强化职权法定。积极推进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将其作为规范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重要依据。通过优化机构设置、整合职能职责,推动各部门履职更加高效、协同。
三、注重“实效评估”,强化综合监管
一是建立评估机制。采用“自评+他评+数据评估+反馈应用”的多元化评估模式,对被评估单位的职责履行、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二是强化监督执纪。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内容。通过实地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压实各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
撰稿人: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