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设执法队伍。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分析各领域执法职能,按照减少层级、整合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保留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全面回归局机关,压实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统筹优化机构设置。在辖区镇和涉农街道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街道执法机构,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加强镇(街道)对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区属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依托镇(街道)开展工作考核,进一步强化镇(街道)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能力,构建派驻机构“部门属、镇街管、镇街用”的行政管理格局,形成强大的基层治理工作合力。
撰稿人:乌雅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