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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罕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完成“三定”规定审定工作

  3月31日下午,赛罕区召开2021年第4次区委编委会。会议对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改革“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改革人员转隶方案等事宜分别进行了研究审议。

会议强调,全区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坚决维护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树立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意识、红线意识。

赛罕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完成“三定”规定审定工作

 

会议还审定了全区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改革后,我区事业单位由150个精简至97个,精简比例为35.3%。事业单位职责围绕主管部门主责主业确定,除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有效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会议指出,要严格贯彻落实“三定”规定,事业单位履职必须以“三定”规定为依据,设置机构、配备人员要按照“三定”规定核定的机构数、职数、编制数执行,同时要保持“三定”规定的稳定,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会议同时强调了工作纪律,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务必按《实施意见》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改革任务。

会议要求,人员转隶工作要在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强化联系,协调配合,要同步开展集中办公、挂牌、刻制印章、档案移交、保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以优异的工作成绩、饱满的工作状态、崭新的工作面貌迎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督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