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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四个环节推动综合行政

今年以来,清水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谋划、狠抓关键环节,在“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起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体系,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重复执法等问题。

一是厘清执法权责,全面清理执法事项全面梳理各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和职责权限,为改革奠定基础,并依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对长期未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执法事项大力清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活动,切实防止执法扰民。

二是理顺执法职责,积极整合组建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分散在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责和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采取“局队合一”体制,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改革,全县分散设置的15家执法队伍整合为8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精简了46.7%,不仅深化了系统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而且进一步加大了跨系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力度,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实现了由“多头管和都不管”变成“一头管和管到底”  

 三是规范队伍编制,积极做好人员转隶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主动对接,精准把握人员转隶条件和范围做好前期沟通协商、方案解读和人员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正确对待职能调整和岗位职务变化,有序完成人员转工作。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结合自治区赋权事项清单,积极推动县级行政执法权限执法力量向乡镇下沉,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着力破解“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

 供稿人:田桂莲                                           审核人: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