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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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各项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承担农业、种植、畜牧、渔业、饲草料、种业、农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农牧行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推广、应用、评估、鉴定等工作,承担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农畜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申报、认定、试验示范推广和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等工作。承担管理绿色农畜产品标志。承担农畜产品、投入品的检验检测样品的采集送样工作。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等相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集体经济、承担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调研指导相关事务性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工作,承担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完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原:1.承担农业、种植、畜牧、渔业、饲草料、种业、农机、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等的辅助工作。 2.承担全区农牧行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行业数据监测分析、应用等工作,承担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农牧业标准化和行业体系建设技术支撑工作。 3.承担安全绿色优质特质农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推广、应用、评估、鉴定等工作,承担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 4.承担农畜产品及生产过程追溯,农畜产品品牌申报、认定、试验示范推广和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等工作。承担管理绿色农畜产品标志。 5.承担农畜产品、投入品的检验检测样品的采集送样工作。 6.承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农业农村改革等相关工作。 7.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集 体经济、承担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等调研指导相关事务性工作,提出工作建议;承担宅基地使用、流转、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工作,承担宅基地基本情况和利用情况统计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8.承担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9.完成回民区农牧水利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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