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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设立登记公示(第二期)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回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回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关小南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根据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本级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贯彻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企业工作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回民区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4、负责组织所出资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5、对授权回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的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管理。 6、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对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7、承担回民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回民区政府大楼7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3MB12578602

举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