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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季度注销公告事项

 

本期公告共有2个单位。

1、“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绥根

注销理由 

因机构改革,经自治区编办《关于盟市以下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撤销,设立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事务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务服务保障中心。

设立时间 

2004-11-16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4-05-08 10:57:11.0

 

2、“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

法定代表人 

赵宗淮

注销理由 

呼和浩特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整合呼和浩特市艺术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职业学校

设立时间 

2001-07-30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4-03-21 15: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