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

 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徐嘉俐代表提出的《关于理顺林草行业行政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内容,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机构改革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机构改革方案》、《呼和浩特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要压实市、旗县区政府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按照减少层级、整合职能、提高效率的原则,推动执法职能回归机关,进一步减少执法队伍种类、规范机构设置、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努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相关要求,市辖区保留3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旗县保留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经征求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意见后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予以撤销,土默特左旗林草执法职能并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签发人:刘强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471-4606496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