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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答复

 市教育局党组

李少莉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前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短缺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内容,答复如下: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市本级无公立幼儿园,旗县区幼儿园机构编制工作由各旗县区负责。确需增加幼儿园数量的,待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并具备招生条件后,同级编办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相关机构编制事项。我办已将代表的意见反馈各旗县区编办,旗县区编办表示,积极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工作。

 

签发人:刘强

联系人:仲峰

联系电话:0471-4604221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