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体制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设置2021年度市本级科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参考指标的通知》要求,开展了2021年度市本级科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4月18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召开2022年度第1次会议,审定了2021年度市本级科级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现予公示:
一、公示等次
(一)党群类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含人大、政协)(42个)
1.优秀等次事业单位(13个):市纪委监委廉政教育中心、市融媒体传播中心(呼和浩特新闻网)、市老年大学、呼和浩特乌兰夫研究中心、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委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协理论研究中心 、市党群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基层党建学院)、市科学技术馆、市人大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市委编办登记中心、市涉密网络保障中心、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良好等次事业单位(29个):市政协综合保障中心、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市非公经济党建服务中心、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市委讲师团、市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市文联创作研究室、市宗教团体服务中心、市委统战部综合保障中心、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综合保障中心、市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市委国家安全信息中心、市纪委监委廉政文化中心、市工会干部学校、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盲人按摩服务中心)、市总工会综合保障中心、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中心、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法学会、市文明城市创建中心、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市党刊编研中心、市委巡察工作数据中心、市委组织部信息服务中心、市工人文化宫。
(二)政府类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44个)
1.优秀等次事业单位(42个):市图书馆、市救助站(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受害妇女避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市人防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中心、内蒙古革命烈士陵园、市民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精神康复医院、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物业服务中心、市敕勒川实验中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城市管理信息处置调度中心、市债务风险防控中心、市城市展示中心、市财政局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纺织技工学校、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贸易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市职业病医院、市植物园、市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市林业和草原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信访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市能源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市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市统计普查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
2.良好等次事业单位(102个):市对外友好交流中心、市区域经济合作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市殡仪馆、市特殊教育学校、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市贫困信息监测中心、市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市光荣院、市留置看护监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市公安局综合保障中心、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市双拥工作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市足球运动与社会体育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国有金融资本监控中心、市公安局警务中心、市体育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市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支队、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市预算编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保障中心、市滨河景观养护中心、市地震监测中心、市文化馆、市军供站、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市林业和草原保护中心、市民生信息平台受理服务中心、市国有资产运营处置中心、市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应急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住建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市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科学技术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秘书科、市驻京劝返中心、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市第三十中学附属幼儿园、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市实验幼儿园、市盲人按摩医院、市乌素图森林公园建设养护中心、市统计局综合保障中心、市扶贫事业发展中心、市绕城道路绿化中心、市司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市美术馆(市书画院)、市第十七中学、市妇幼保健院、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市第三医院、市抽样检测和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市发改委综合保障中心)、市技工学校、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信息中心、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市会展业服务中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供排水管网服务中心、市水务事业发展中心、市商务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理建设中心、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和河湖水质监测中心、市博物院(内蒙古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市社会福利院(市慈善总会服务中心)、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市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市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市乌兰牧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市审计局综合保障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综合保障中心、市内部审计发展中心、市农牧局综合保障中心、市微博传输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保障中心、市供销学校、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个)
1.优秀等次事业单位(1个):市金川学校。
2.良好等次事业单位(1个):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中心。
二、公示事项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4月25日。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
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4608224
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