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04600602238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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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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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加强呼市地区殡葬管理工作 积极推行火葬 限制土葬 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保护土地资源 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办理死亡人员的销户 丧葬费 抚恤金的手续办理工作 负责全市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 检查 以及全市各大医院太平房的检查 监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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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规划路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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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贺海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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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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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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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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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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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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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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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呼和浩特市殡葬管理处 |
从业人数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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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能够严格执行《条例》及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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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宣传管理:宣传党和政府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起草、制定和落实地方殡葬改革的行政法规,代表执政府处理日常殡葬管理事宜,承上启下,监督检查。在全市提倡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文明借鉴丧事。 (二)火葬区管理:在火葬区内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检查,制止土葬,包括二次装棺土葬,骨灰处理多样化,禁止乱埋乱葬,提倡丧事从简。 (三)土葬改革区:划定火葬区以外其他地区为土葬改革区。在土葬改革区推行建立乡村公益性墓地以解决乡村乱埋乱葬问题,禁止建造或恢复宗族墓地。 (四)殡葬市场的管理:指导和协助各旗县区政府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督检查。 (五)在全市推行丧葬习俗改革,禁止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及大操大办,火葬区禁止制作、出售棺木。 (六)负责市四区内销户和领取三费(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费)手续办理。 (七)处理日常殡葬管理事宜,解答群众咨询。 (八)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处理相关事宜。 (九)加强公墓管理。 (十)调查和处理全市范围内殡葬改革过程中的违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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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20年05月07日至2023年05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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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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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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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马小全 联系电话:13074773777 报送日期:2021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