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100341273154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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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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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 依据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 统计 稽核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对监管企业经营业绩提出奖惩建议 落实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呼市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 管理 调配 处置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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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银财大厦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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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窦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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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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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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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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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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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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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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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从业人数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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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按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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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是建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发《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呼政办发〔2020〕7号),明确了固定资产投资、产权资产转让、改组改制等七类共47种责任追究情形,按照分级分层原则,以主要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主管责任、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的方式规范企业经营投资责任。
二是以管资本为主强化国资监管。全面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呼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呼国资发〔2019〕40号)对涉及出资人权益的事项进行审核办理,截止目前累计审核批复监管企业报请的资产划转、融资等事项42项。
三是落实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制度。按照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达到30%的要求,严格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依规组织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020年累计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789.3万元,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
四是加强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管理。督促各监管企业认真落实“十三五”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创业、投融资等各项重点项目,推动监管企业不断延伸拓展产业链、提高市场占有率,“十三五”期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由1063.5亿元增长至2606.9亿元,增长率145.12%;同时组织开展了全市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链水平情况摸底调查,共涉及104户国有企业,在此基础上启动了“十四五”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的编制工作。
五是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要求,通过全面摸底、实地调研、通报督查、现场办公等措施,督促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快推动。
六是稳妥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按照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选取轨道公司子企业交控安捷公司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积极对试点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并对全市310户企业股权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同时对标学习了鄂尔多斯市混改工作经验做法,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任务。
七是深化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联动、能增能减的原则,针对企业内部存在的平均主义、“高水平大锅饭”问题,制发《呼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呼国资字〔2020〕26号),明确企业工资总额由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和预算增减额构成,其中预算增减额与企业年度经济效益相挂钩,增减幅不得超过30%。
八是开展监管企业“压减”工作。围绕推进国有企业瘦身健体的部署要求,按照“2020年底前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法人户数和内部机构有效精简”的工作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监管企业压减层级、瘦身健体。截止目前,呼市国资委14户监管企业的管理层级、法人层级均在3级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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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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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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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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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马艳 联系电话:18548178858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