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委编办以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为着力点、以统筹调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为切入点,构建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聚焦向内挖潜,优化生态环保工作机构。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权威性、有效性,整合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机构,动态调整机构设置。将近年来作用发挥不明显的赛罕区监测站机构规格由相当于副科级调整为相当于股级,同时保留玉泉区监测站副科级机构规格,确保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稳定性和连续性,有效避免机构编制资源浪费,提高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强化协同协作,统筹使用事业编制资源。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要求,盘活用好现有编制资源。根据工作任务变化情况,在不增加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情况下,统筹调整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推动有限的事业编制资源向核心业务、关键岗位倾斜,有效改善人员工作结构、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理顺职能职责,完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责,适应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广度、深度和难度显著增加的现实需要,不断提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支撑和能力保障。为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增加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屏障科学研究等职责、市固废与废油脂防治技术中心增加对危险废物防治提供技术支持等职责,厘清局机关与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确保精准、高效地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更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和水平。
来源:事业机构编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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