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坚持把政治属性作为第一属性,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做到中央“指挥棒”指向哪里,改革重点就放到哪里,机构编制资源就投向哪里、保障到哪里。
坚持深学细悟,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凝心铸魂。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增强机构编制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主线意识、夯实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根本遵循和原则要求,不断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置于首位不动摇。坚持把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充分发挥党管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强自身,采取修订完善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等措施,明确编委、编办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归口管理要求,认真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机构编制工作科学、高效、有序运行奠定良好制度基础;担使命,扎实开展机构改革、体制机制调整、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等工作,坚持把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贯彻落实到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等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体现党的意志、立场、原则。
聚焦主责主业,始终在服务保障大局上积极作为。坚持胸怀国之大者,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国防动员、疾病预防控制、开发区管理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媒体融合、文物保护等领域体制机制,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体系更加优化完善、部门履职更加顺畅高效。严格议事协调机构设立、调整,推动各议事协调机构积极发挥作用,提高议事能力和水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找准贯彻落实切入点和发力点,以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和体制机制为目标,精心抓好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