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市委编办三点发力,推动强化采购人职责义务,全面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提升合规意识,遵守采购法律法规。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紧抓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积极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遵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控制采购人法律风险和行政风险。三是积极配合落实各级政府采购领域惠民惠企政策,共同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规范执业、高效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强化内控建设,建立采购内控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突出重点,夯实管理基础,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设置采购管理岗,明确相关岗位职责权限,实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形成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有效制约机制。三是明确政府采购档案归类、收集、保管范围,确保政府采购档案齐全、归档及时、妥善保存。

  规范程序管理,优化政府采购流程。一是采购货物或服务属于“集采目录”中的或在集采目录之外但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集中采购。二是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杜绝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批复下达后,结合自身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预留充足采购时间。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项目闭环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从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到健全内部控制等20个全流程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