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明确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职责,助力推进国防动员现代化建设;完成市、旗县区疾控机构改革,构建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体系,筑牢人民群众健康防线;优化调整全市公安派出所设置,明确派出所主要职责,全面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理顺能源工作体制机制,整合市发改委和市工信局能源领域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能源工作机构力量。
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机构编制先导作用,推动完成呼和浩特航天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激发首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组建呼和浩特市融媒体中心,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重新组建呼和浩特博物院,全方位展示城市文化特色,提升首府文化软实力;设立市医药采购中心,全力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服务,助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配置编制资源,强化民生事业保障。全年共批复行政事业空编使用计划5000余名, 其中对关系民生福祉的教育领域、卫生系统编制使用给予大力倾斜,批复中小学教职工使用编制计划3000余名、卫生系统300余名;同时不断优化基层一线编制资源配置,采取“减上补下”方式,批复378名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用于夯实基层治理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