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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助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呼和浩特市委编办牢牢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机构编制工作深度融合,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编制保障,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建设。一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紧扣“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重要思想,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新局面。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之中。三是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党支部,强化党支部政治引导和服务功能,创建“政通人和 阳光编办”党建品牌。

  夯实思想基础。一是加强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民族团结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加强理论引导。把各项业务工作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青年干部大讲堂、每周一学及机构编制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民族工作,掀起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热潮。

  发挥职能作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机构编制工作。一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有效整合资源力量,更好发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作用,设立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科,加挂督查指导科牌子,为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提供坚强机构编制保障。三是主动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工作要求,参照自治区级民委职能职责调整,主动对接市民委,重新调整市民委职责机构编制事项,更好承接上级部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