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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用好“调节器”促进乡镇街道编制资源“再平衡”

为盘活基层编制资源,呼和浩特市委编办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基层所盼,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科学合理统筹调整乡镇街道编制资源,着力构建职能清晰、权责一致、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基层治理体系。
精准测算推动编制统筹调整科学化。将街道使用的行政编制从旗县区行政编制总量中分离出来,与乡镇使用的行政编制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各旗县区在充分调研摸底前提下,结合地区工作实际,综合考虑乡镇街道生产总值、人口总量、区域面积、承担重点工作等因素,科学合理核定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规模,统筹用好用活编制资源,为基层工作带去“及时雨”。
精确核算推动编制统筹调整合理化。一是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部分旗县区利用乡镇街道现有空编及自然减员产生空编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编制“周转池”,明确使用条件、加强规范管理,保障重点乡镇街道人员补充。周转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门台账,明确编制来源、去向、使用情况等内容,实时通过实名制系统跟踪督查乡镇街道用编情况,确保“专编专用”。二是打破行政编制使用壁垒。为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加强编制保障,在深入摸底基础上,针对乡镇街道行政编制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结合各乡镇街道人口、面积、工作任务等情况,对行政编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统筹科学、调整合理。三是统筹事业编制保障民生。为充分利用现有事业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根据调研、测算情况,统筹调整乡镇街道事业编制,扩大基层服务半径,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服务和促进基层民生事业发展。
精心计算推动编制统筹调整动态化。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相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着眼全局、统筹推进,实行乡镇街道编制资源动态调整,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鼓励各旗县区结合发展特点、实际需求等情况,动态调整乡镇街道编制资源,跨旗县区调整基层编制资源,让编制“活”起来,确保编制资源配备符合基层治理实际需求,与职责任务相匹配,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