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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多措并举 扎实做好机构编制事项论证工作

为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呼和浩特市委编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机构编制论证工作。
强化法制意识,规范请示报送。为切实解决机构编制申请比较随意、严肃性不够等问题,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印发《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进行公文报送,报送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时应明确说明党委(党组)履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程序的相关情况,论证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压实各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
深入调查研究,明晰职责边界。对各部门报送的机构编制动议事项涉及的机构历史沿革、现实状况、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梳理,研究论证时充分与自治区党委编办、各盟市委编办及市机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厘清并细化职能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推动职责边界再细化。
依法依规调整,从严从紧审批。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请示事项依据不充分、论证不深入,甚至不符合政策规定和审批权限等问题,严格规定在正式上报机构编制请示前,需事前沟通、提供政策依据、充分论证。对形势任务发生变化、确需调整职责或机构编制的,强化对部门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机制落实等情况的跟踪了解。对职能职责边界模糊、存在交叉的部门,对其“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可调整可不调整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撰稿: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