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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委编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水平,不断推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规范运行,8月15日下午,市委编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办法》的修订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提升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为下一步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将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学习宣传,将新修订《办法》列入编委会学习内容进行传达,组织市委编办全体干部学习《办法》,适时在全市开展培训、做好解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自觉遵守《办法》。严格执行《办法》。加强依规依纪依法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各环节要求,做好机构设置、领导职数设置等各方面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严密、规范有序。强化督查落实。全面梳理各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使用的评估问效,要求各旗县区、市各部门严格落实《办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办法》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撰稿:尉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