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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个坚持”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摸底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准确掌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职能梳理等有关情况,市委编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执法队伍人员编制、人员管理、运行机制等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执法队伍编制清晰、执法人员去向明确、执法职能划转到位。

一是坚持及时安排部署,确保调查有序开展。自治区党委编办下达工作任务后,市委编办第一时间向市本级相关单位和各旗县区党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对摸底调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摸底内容、填报要求、完成时限等具体事宜,提高各地区各单位对摸底调查工作的思想认识。积极征求市本级相关单位和旗县区党委编办意见建议,汇总后向自治区党委编办反馈,扎实推动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二是坚持主动沟通联系,确保任务顺利推进。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视频培训会对综合行政执法摸底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市委编办再次进行详细安排,组建微信工作群,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联系、解疑答惑,认真研究解决执法职能整合、人员转隶调整、跨领域和委托执法等调查难点,把调查工作做细、做好、做实,保证落实到位。

三是坚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见实见效。收到市本级相关单位和各旗县区党委编办报送的摸底调查表后,市委编办先进行首次审核,逐条核算表中数据、认真比对职能事项,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单位和地区修改上报后,市委编办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再次分类汇总、精确计算、反复核对,确保表格填写内容无遗漏、无虚报、无多报,人员数据准确真实、执法职能清楚明白,为高质量完成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摸底调查、持续巩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依据和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