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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编办“五抓五明确”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呼和浩特市编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五抓五明确做好全市机构改革工作。

  一、抓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市委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机构改革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并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市直改革组、旗县区改革组和后勤保障组。召开2次协调小组会议,细化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

  二、抓改革精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召开市委常委会、旗县区党委会议和相关部门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落实自治区机构改革培训会议精神,坚持原则,强化刚性约束,提前谋划,制定机构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全市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坚持学懂弄通,不折不扣落实。

  三、抓责任担当,明确改革工作程序。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将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分3至5个步骤实施,明确了每项任务实施的程序、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结合前期机构改革基础性工作,立足实际,统筹推进实质性操作阶段各项工作。

  四、抓当前各项任务,明确具体分工。机构改革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有序组织、有序推进,改革协调小组组长亲自挂帅、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小组当前的工作任务,特别强调了纪委监委、市委办公厅等几个部门目前的具体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时间节点,确保打响机构改革的“先头炮”。

  五、抓组织领导,明确改革纪律。各旗县区要旗帜鲜明的地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改革的政治主题和首要任务,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相关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统筹把握关键环节,把优化协同高效做到位,不搞变通、打折扣,明确组织纪律、改革纪律、保密纪律等相关制度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供稿人:席燕飞           审核人:刘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