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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服务指南

 

一、受理事项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补(换)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年度报告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格式性审查,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二)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材料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四)发(缴)证章。登记管理机关向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发(缴)证章。

(五)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有关事项按季度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网”予以公告。

三、文件依据

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1998年10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2号发布 根据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修订)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

四、材料清单

 

1、设立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登录网站“事业单位在线”注册后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到登记中心。

(下载地址:事业单位在线)

2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原件

登录网站“事业单位在线”注册后提交申请,电子材料需上传法人一寸电子照,待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到登记中心。

(下载地址:事业单位在线)

3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原件或复印件

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资产处理;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

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事业单位“五定”方案或制定其职能职责的有效文件,机构批准成立的文件。

5

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有效文件。

6

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文件。

7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经费来源证明(见证明式样一);开办资金确认证明(见证明式样二),需说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具体金额。

8

住所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见证明式样三);

自有房屋需提供产权证、房本等,租赁房屋需提供租房合同,划拨、国有房屋需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9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变更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原件

登录网站“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到登记中心。

(下载地址:事业单位在线)

2

变更事项相关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1.法人变更: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原件(登录网站“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到登记中心)。

2.名称变更: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3.举办单位变更: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4.住所变更: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包括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见证明式样三);自有房屋需提供产权证、房本等,租赁房屋需提供租房合同,划拨、国有房屋需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5.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提交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

6.经费来源变更:提交举办单位及财政、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7.开办资金变更:提交加盖本单位和主管单位财务章的资产负债表,需法人签字确认;或提交相关确认证明;

8.机构性质变更: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原件

原件

4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注销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登录网站“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到登记中心。

(下载地址:事业单位在线)

2

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编制部门、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撤销或解散的文件。

3

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原件或复印件

由清算小组出具,举办单位确认。要明确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处置及归属。

4

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原件或复印件

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公开媒体发布公告。载体为报纸的,发布至少三次;载体为网站的,在完成注销登记前不得删除。

5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原件

原件

6

印章或印章销毁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印章销毁证明

7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试行事业单位法人简易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内事登函字〔2020〕1号)的有关规定,符合简易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可不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提供权利义务承接证明(见证明式样四)。

 

 

 

 

4、补(换)领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原件

登录网站“事业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提交到登记中心。

(下载地址:事业单位在线)

2

现存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原件

原件

3

加强证书管理的书面说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加强证书管理的书面说明材料,写清证书遗失或毁损原因及今后改进措施;

4

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

原件或复印件

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在公开的市级以上的报纸、媒体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近一个月内不少于3次。

5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5.证书延期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延期换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领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下载地址: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网)

2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原件

原件

注:1.以上材料均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2.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登录二维码遗失的,提交《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申领表》(下载地址: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网---资料下载),补领系统登录二维码图片。

6.年度报告公示

(1)报送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上一年度年末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需加盖主管局和本单位的财务章及财务、法人签字,如资产损益超过20%的,应附本单位或主管局出具的相关说明。

涉密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材料,内容与上面一致。

(2)公示

登记管理机关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网“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向社会公示。

(3)解冻申请

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在报送截止日期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对其进行系统冻结。在其提交《解冻申请书》和补交《年度报告书》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其进行系统解冻。

 

△相关证明式样

样式一:经费来源证明

经费来源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的经费来源为:

   财政补助

 非财政补助

 

                                                                单位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样式二: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设立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举办单位名称)举办的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说明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变更登记模板) 

 

XX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截至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事业单位名称)可用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开办资金为    万元。

附:      (事业单位名称)X年X月X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事业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样式三: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我单位办公住所在___省(区、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

    □我单位租赁房屋,出租方为------------------------------------------------。

   □国家划拨房屋

   □其它情况

 

单位(事业单位公章) 

                             ×年×月×日

 

样式四: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XXXX(事业单位名称)注销后,由XXXX(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名称)承接其资产、债权债务和人事相关问题,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证明。

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公章

  注销单位公章                       (或举办单位代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举办单位公章

                                                   X年X月X日

注:本证明一式四份,注销单位、权利义务承接单位、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各一份。

五、注意事项

1、网上报送。通过“事业单位在线”网站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涉密单位不在网站进行提交。

2、窗口接收。网上通过后,窗口接收纸质材料进行材料复核。涉密单位只提交纸质材料。

名称: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中心  

地址: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大楼229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1-4606158

网址:事业单位在线 http://www.gjsy.gov.cn/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机构编制网http://hhht.nmgbb.gov.cn/

六、办理时限

1.业务办理时限:参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2.年检办理时限:经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1日至331日,报送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通过的上一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事业单位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七、承办单位

市委编办登记中心。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服务指南 2021.3.1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