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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委编办“三坚持”,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服务能力

  新城区委编办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着力点,持续加强业务学习、严格制度执行、深化作风转变,以强化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坚持“精”的标准,以强业务筑牢服务之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编委领导带头学,编办干部深入学,全区单位普遍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各类法规文件的学习贯彻。编办内部还开办“业务讲堂”,组织各股室业务骨干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政策解读、业务案例分析,相互讨论研究,碰撞“思想火花”,进一步达到交流融合提高的效果,培养机构编制工作“多面手”,不断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突出“严”的要求,以明规范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南和准则,严格贯彻落实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新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新进工作人员审批办法(试行)》,规范人员流动程序,确保机构编制工作流程合法合规。结合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常态化开展保密教育,全体干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管理水平。 

  把牢“实”的基调,以转作风深化服务意识。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将严和实的作风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中。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干部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强化宗旨观念,深化对岗位职责的认识,树牢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突出实践实干实效,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服务保障能力。 

    

    

   稿: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