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职责准入事项合理性。为深入了解基层实际工作需求,区委编办向保合少镇、各街道、司法局、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建议。为《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就职责下放的适用范围、准入原则、准入机制、准入程序和监督问责等进行了规范。
三是坚持实效导向,认真修改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准入、取消、调整”五个准入程序,增加了准入范围、清单衔接等内容。强化区级职能部门确需下放或委托交由乡镇和街道承担的工作职责审核流程,杜绝区级职能部门随意将承担的工作职责转移给乡镇和街道。同时,对职能部门职责下沉镇街准入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