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武川县委编办深入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1月20日上午,中共武川县委编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2022年度呼和浩特全市《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培训会,通过仔细聆听、详实记录、结合案例分析,强化了我办全体党员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深入领悟领会《条例》的地位作用及其八章三十三条主要内容,了解全区机构编制管理现状、借鉴自治区编办贯彻落实《条例》的经验做法,详实地从法规理论层面提高了我办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理解。

一、借势推动抓好学习贯彻

以参加本次全市培训会为契机,我办及时将宣传贯彻《条例》及机构编制工作有关情况纳入专题党日学习活动,开展专题学习,同时就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出“五个一”举措,即:制发一个方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进行一次测试考核、制定一套工作流程、完善一批配套制度,提高全县各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确保对《条例》要求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理解指导工作开展

一是坚守“一条主线”,按照《条例》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形成全局意识,把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服务职能融入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之中、融入武川县、呼和浩特市、自治区发展联动同心圆格局之中。

二是树立前端把关“四原则”,自觉把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等基本原则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好干部队伍建设的守门人与把关人。

三是明确机构编制领导工作机制,遵循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做到不越权审批。

四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环节,做到动议正当、论证切实可行、审议决定审慎、组织实施成效落地,确切压实机构编制工作的各环节主体责任。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监督问责

机构编制工作不是无源之水,更不是无向之流,作为重要的基础性执政资源和政治资源,其开发、使用、管理、回收、整合等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除了本地区和本部门党委党组的主要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协同监督等外部监督外,我办作为主体机构,更要自觉发挥内部监督、自我检视的作用,明确审视《条例》内规定的五种禁止情形和六种严禁行为,自查自纠、自我警醒,做到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运行、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理念。


    2022伊始,万象更新,经济社会发展迎来新机遇与新挑战,我办将深入研究总结机构编制工作的实践历程和宝贵经验,立足职责主动积极作为,着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为建设“六新武川”、“美丽青城”、“自治区北方生态屏障”而不断贡献机构编制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