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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委编办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清水河县委编办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推进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机关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创建示范机关的良好工作格局,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清水河县委编办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重点任务,明确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创建示范机关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注重理论学习,深化宣传教育。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机关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重要内容。一是以机关“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讲党课为抓手,通过党支部组织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理论知识测试、研讨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等民族理论政策内容深入学习,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民族观、宗教观,营造了积极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二是结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政策宣传月,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围。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栏、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事迹。

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民族团结。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推动当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将原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宗教职能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成立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力推进了部门职责和业务的有效整合。设置县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为县委统战部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置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相关规定核定足额编制,有力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撰稿:田桂莲                   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