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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编办依托大数据建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水平
时 间: 2016-09-01        来 源: 呼和浩特市编办

  去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委、政府将“智慧城市”理念融入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加快推进一批大数据项目建设。正在筹备建设的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云平台 “就是其中之一。

  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云平台”是呼和浩特市编办以中央编办域名管理中心云平台大数据监测系统、市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大数据产业布局为依托;以机构编制职能职责执行情况、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服清单、网上互动平台等为基础要素,多点数据采集,将“云计算+大数据+机构编制”高度融合,探索建立新常态下的机构编制大数据管理分析评估新机制。

  一、 高度重视、快速跟进全国“云上编制”试点工作

  自2015年8月起,中央编办在13个省市开展“云上编制”试点工作,市编办按照呼和浩特市委、政府关于大数据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在自治区编办的大力支持下,第一时间主动与中央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事业发展中心进行深入沟通,确定呼和浩特市为机构编制云平台试点城市。

  二、 财政支持、筹备部署全市“云上编制”信息化建设

  批准试点城市以来,通过政府统一买单,财政预计投入200万元的资金用于“机构编制云平台” 建设。平台建成后,将实现市本级与9个旗县区编办机构编制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平台数据。

  同时,市编办认真收集、咨询其他试点地区成功经验,结合目前工作开展实际,制定了分阶段工作目标,预计到明年4月完成试点评估工作。

  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我市大数据便民服务建设

  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运行后,将打通数据资源共享通道,不仅有助于机构编制工作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更能密切联系群众、提升便民服务效率。

  一是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智慧化”。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要注重与“智慧呼和浩特”信息的互联互通,坚持大数据信息“公开、采集、互动、分析、评估”等的原则,逐步构建“五系统两平台”,即:“三定”管理系统、权责服清单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监管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监管平台、四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机构编制评估系统和机构检索系统。这将作为呼和浩特市编办进行机构改革的重要依据,为实现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数字化提供技术保障。

  二是优化体制机构,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从体制机制上改变当前部门之间数据与信息不对等、业务流程相互脱节、办事程序繁冗等现状,实现跨体系、跨平台、跨数据结构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和“一张表工程”。降低政府管理、协调成本,提升政府行政效率。

  三是推动大数据便民服务。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云平台”依托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公用信息管理平台,打通组织、编制、财政、人社四家原有系统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做到数据实时共享,化简办事流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我市大数据便民服务建设。

  下一步,我办将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按照市委、政府大数据建设要求,结合我市“智慧呼和浩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平台模块设计、数据采集、运行和评估工作。全面启动我市机构编制管理“靠数据”说话的信息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