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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编办对部分旗县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时 间: 2016-06-24        来 源: 呼和浩特市编办

  5月中下旬以来,由呼和浩特市编办副主任李俊寿带队、市编办登记处处长斯日古楞和副处长包旭臣为成员的督查组一行对呼和浩特市部分旗县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督查。

  托克托县:5月19日,督查组赴托县就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在督查中,李俊寿副主任首先明确了此次督查的目的和具体工作。然后听取了托县卫计局长王晓霞关于托县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汇报,随后托县医院院长安永平就托县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行详细的阐述。听取汇报后,李俊寿副主任就县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跟在座的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同时对这项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希望今后要不断完善巩固工作成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最后市编办登记处长斯日古楞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结合托县实际情况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克服难题,积极稳步推进托县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玉泉区:5月25日,督查组赴玉泉区就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督查。调研督查会上,李俊寿副主任对玉泉区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筹备和进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玉泉区红十字医院院长侯怀璧、玉泉区蒙中医院院长靳世枭就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前期工作的推进情况作了详细汇报,然后就试点工作下一阶段的思路、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问题及困惑和督查组领导进行了交流。最后,李俊寿副主任总结讲话。他简要回顾了呼和浩特市政府机构改革历程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阶段性工作情况,阐述了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意义,通报了呼和浩特市试点工作前期进展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架构,设置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找准工作重点、难点,谋划针对性举措;二是注意试点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三是制定评估体系,切实把握适度原则,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土左旗:5月27日,督查组赴土左旗就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督查。督查组一行现场督导查看旗医院规划、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旗医院院长陈占军同志对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督查组对土左旗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充分肯定,对旗医院理事会的平稳运转和职能发挥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旗医院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完善旗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将理事会框架下管理层负责旗医院运行工作的各项制度系统化、规范化,不断提升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其它公立医院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二是进一步优化理事会构成,拓宽外部理事来源,凸显公益服务特征,努力形成各方理事通力协作,积极参加理事会活动,踊跃建言献策,共促工作发展的局面;三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站在促进土默特左旗从医疗卫生大旗向医疗卫生强旗迈进的高度,再出经验、再上新台阶。

  和林县: 6月6日,督查组赴和林县就和林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县医院院长李义君就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督查组按照相关要求对县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框架是否建立、内部制度是否完善、理事会和监事会是否成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后,对该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李俊寿副主任指出,和林县医院是国家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市编办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试点医院一定要高度重视,今后继续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要求做好试点工作,通过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公立医院运行新模式,激发医院自身活力,调动医院人员积极性,从而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会上,各参会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开展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督查组进行了咨询与交流。

  回民区:6月8日,督查组赴回民区就回民区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在督查调研座谈会上,督查组对回民区前期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督查,并依据督查结果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强调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是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相关部门和试点单位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强化公益属性;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有利于完善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提高效率、增强活力。区编办、区卫计局要主动配合回民区医院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医院章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成果,市编办将于秋季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