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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时 间: 2016-03-10        来 源: 内蒙古通辽市编办

   按照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及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内蒙古通辽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为提升行政效能,减轻事业法人负担提供保障。

  

  一是领会文件精神,把握工作重点。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改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准确理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含义及意义,掌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和特点,为赋码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二是熟悉业务流程,掌握操作技巧。积极参加自治区编办组织的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培训班,掌握新增业务流程的实际操作。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有机结合,目前已经为182家单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待自治区印发新证后,及时为事业单位换发新证。通辽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提供技术指导。制定适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信息、网络、编办QQ工作群,宣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相关内容。并为8个旗县市区讲解了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具体操作流程,答疑解惑,为下级登记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全市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