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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编办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保守档案机密,维护档案秘密的安全。
  二、档案室保管的涉密档案,要根据国家规定确定保密项目和密级,不得擅自扩大使用和接触的人员范围。
  三、档案室是机要部门,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任何人不得擅自翻印、复制、摘抄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经批准翻印、复制的保密材料要按正式文件进行登记和清退。
  四、档案移交、接收和查(借)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归还时要清点注销。
  五、需销毁的档案材料,应造具清册,写出销毁报告,经鉴定小组审批后,在指定地点销毁。平时办公废纸、废件及时销毁,不得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