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留置中心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承担起草留置中心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落实运行保障、场所管理方面的安全和保密主体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防止发生安全及失泄密等问题;承担留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周界安全、消防安全,保障水、电、气、暖等正常供应;承担留置中心日常运行管理,提供餐饮、住宿、办公等服务保障;承担留置中心医疗保障,联系“绿色通道”协作医院,管理驻点医护人员,做好外出就医、联系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涉案物品的保管、移交等工作;承担留置中心监控系统、计算机网络等系统维护管理;承担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原: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承担机关固定资产及车辆安全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承担机关保密、机要、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承担谈话场所的日常运行工作,为执纪审查、监督调查人员提供相关服务保障。 承担出入谈话场所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和保密教育的辅助性工作。 承担谈话场所各类文书、音像资料、案件信息和监控设备等安全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协助相关部室落实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责任制。 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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